強制檢測今實施 違者罰2.5萬及判監

2020-11-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近月先後錄得多宗確診個案,個別地區及行業均出現群組爆發。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宣布,行政會議已通過相關規例,提供了法律框架,讓政府可以按疫情發展,透過在憲報刊登公告,強制屬某類別人士接受檢測,包括特定職業人士、居住或工作地區出現疫情爆發的人士,以及已接近完成十四天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等,相關規例今天凌晨起生效。因應新規例,註冊醫生診症時若懷疑病人染疫,可發出書面指示,強制要求病人接受檢測,違者首犯可罰款二千元,其後倘再違反強制檢測令,則可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判囚。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當局向私家醫生訂明病徵準則,以便執行。

陳肇始表示,行政會議已於昨日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政府可按疫情發展,強制屬某類別或描述的人士接受檢測,政府會密切注視疫情發展,隨時在有需要時作出公告。

《規例》亦訂明,指明一個十四日的限期,讓私家醫生按臨牀判斷,向有新型肺炎徵狀的人士發出書面指示,要求他們進行檢測。陳肇始表示,需要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可以按現行機制,選擇衞生署或合資格的私人化驗室的檢測服務,為便利公眾接受檢測,政府亦會進一步簡化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的樣本派發和收集流程,以便利私人醫生為病人安排病毒檢測。

相關《規例》今日凌晨零時生效,陳肇始稱,任何人沒有遵從檢測公告或檢測指示,即屬犯罪,並可處定額罰款二千元。她稱,相關人士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陳肇始稱,政府會盡最大努力防止第四波疫情爆發,又強調「一定要好小心」,四個檢測中心今日開始服務,而普通科門診亦會派發樣本樽,又可增設領取化驗樣本包的自動派發機,希望「想檢測的市民亦可以檢測到」。她續指,若出現疫情時,市民會自動自覺檢測,但指在疫情有變化下,市民的自覺有不同。她重申,相關規例從公眾衛生角度考慮及出發,強制檢測是針對有徵狀人士,至於措施的開始時間則視乎疫情發展及市民現時的參與率等。

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因應部分行業的染疫風險較高,包括於老人院工作的人士,以及醫護人員等,籲政府可要求相關行業的從業員定期檢測,以及早找出社會上的確診患者。他又指,私家醫生仍未收到政府指引,籲政府盡快向業界發出具體的建議,例如出現甚麼病徵的病人需要檢測等。

醫學會副會長鄭志文指出,本港有逾四千名私家家庭醫生,若每名醫生每人接收十名上呼吸道病徵的病人,推算每日有逾四萬名病人要做檢測。而家庭醫生林永和指,期望化驗所可以即日有化驗結果,又指政府要確保有足夠檢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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