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買金條出租投資 詐騙集團呃20人近億

2020-11-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詐騙集團以「新瓶舊酒」手法,游說投資者買金條出租賺利息,揚言高回報、低風險,誘使二十名中港人士,投資買金條出租,涉及金額近一億港元,但替他們投資買金條出租的公司結業,近一億港元投資盡失,警方接舉報調查後,拘捕六名涉嫌串謀詐騙的男女,凍結逾三百萬港元存款,並通緝四名在逃人士,包括一名上市公司主要股東。

警方偵破代客買金條出租詐騙集團。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陸振中稱,被騙的十一男九女(三十二至六十五歲),包括一名本地人及十九名內地人,分別報稱商人、律師及學生等,他們於前年八月至去年八月期間,透過地產、保險或移民經紀介紹,認識及接觸一家貴金屬買賣投資公司(A公司)的銷售代表,從中獲得實物黃金條租賃保值增值計畫資訊。

A公司的銷售代表,聲稱出售國際認可金條,並計畫與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合作,游說各受害人以三十萬元購買一公斤金條,交由A公司接管,並租賃予B公司,以獲取年利率六點六至七點五厘的保證利息回報,並在租約期滿後取回本金。

各受害付款投資買金條共二百七十九公斤,由A公司「租予」B公司,但只有部分人曾於首數個月收到回報,租約期滿後,各人皆未能取回本金或金條,A公司更於本年初結業,人去樓空,受害人共損失九千五百萬港元,當中損失最嚴重的一名內地人,損失約二千二百萬港元。

商罪科調查後,發現該批金條從未出租予B公司,其中約一百六十四公斤金條更被賣給另一家本地公司「C公司」套現,涉款約五千一百萬元,款項其後轉入A公司及B公司部分人士個人戶口內。

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日前展開代號「縱橫」搜捕行動,拘捕涉案三男三女(二十六至五十一歲),當中包括A公司管理層及銷售代表,以及C公司負責協助套現金條的職員,以涉嫌串謀詐騙將六人扣查,並追緝四名在逃人士,當中包括一名上市公司主要股東。

行動中,警方搜查涉案公司,檢走一批合約文件、電腦、手提電話等證物。亦凍結被捕人士銀行戶口內約三百一十萬港元存款,將針對兩個總值九百一十萬元住宅單位進行財富調查,並考慮申請充公有關犯罪得益。

商罪科警司葉永林提醒市民,投資前應先與家人商討,及諮詢專業人士或向監管機構查詢有否相關投資產品,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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