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买金条出租投资 诈骗集团呃20人近亿

2020-11-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诈骗集团以「新瓶旧酒」手法,游说投资者买金条出租赚利息,扬言高回报、低风险,诱使二十名中港人士,投资买金条出租,涉及金额近一亿港元,但替他们投资买金条出租的公司结业,近一亿港元投资尽失,警方接举报调查后,拘捕六名涉嫌串谋诈骗的男女,冻结逾三百万港元存款,并通缉四名在逃人士,包括一名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警方侦破代客买金条出租诈骗集团。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陆振中称,被骗的十一男九女(三十二至六十五岁),包括一名本地人及十九名内地人,分别报称商人、律师及学生等,他们于前年八月至去年八月期间,透过地产、保险或移民经纪介绍,认识及接触一家贵金属买卖投资公司(A公司)的销售代表,从中获得实物黄金条租赁保值增值计画资讯。

A公司的销售代表,声称出售国际认可金条,并计画与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合作,游说各受害人以三十万元购买一公斤金条,交由A公司接管,并租赁予B公司,以获取年利率六点六至七点五厘的保证利息回报,并在租约期满后取回本金。

各受害付款投资买金条共二百七十九公斤,由A公司「租予」B公司,但只有部分人曾于首数个月收到回报,租约期满后,各人皆未能取回本金或金条,A公司更于本年初结业,人去楼空,受害人共损失九千五百万港元,当中损失最严重的一名内地人,损失约二千二百万港元。

商罪科调查后,发现该批金条从未出租予B公司,其中约一百六十四公斤金条更被卖给另一家本地公司「C公司」套现,涉款约五千一百万元,款项其后转入A公司及B公司部分人士个人户口内。

经进一步调查后,警方日前展开代号「纵横」搜捕行动,拘捕涉案三男三女(二十六至五十一岁),当中包括A公司管理层及销售代表,以及C公司负责协助套现金条的职员,以涉嫌串谋诈骗将六人扣查,并追缉四名在逃人士,当中包括一名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行动中,警方搜查涉案公司,检走一批合约文件、电脑、手提电话等证物。亦冻结被捕人士银行户口内约三百一十万港元存款,将针对两个总值九百一十万元住宅单位进行财富调查,并考虑申请充公有关犯罪得益。

商罪科警司叶永林提醒市民,投资前应先与家人商讨,及谘询专业人士或向监管机构查询有否相关投资产品,以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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