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阻清「連儂牆」表證成立
2020-10-31 00:00(星島日報報道)社工呂智恆去年區選前夕涉在粉嶺站外的「連儂橋」阻撓食環督察清理文宣,遭票控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昨在粉嶺法院開審。陳炳宙裁判官批評控罪書錯漏百出「已經到警戒線」,指他曾審理的四宗社運案都出現相同情況,自嘲「唔知係咪最唔好彩嘅裁判官」。事主承認他便裝到場,亦因「怯場」怕被「起底」沒有展示委任證;警長則指呂用「消極行為」阻差辦公。案件表證成立,押後至十一月二十四日裁決。
三十八歲被告呂智恆被票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連接港鐵粉嶺站與百和路的行人天橋,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麥慶安。
案件編號:粉嶺傳票 二三九八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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