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一馬案 證監重罰高盛27億破港紀錄

2020-10-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華爾街巨擘高盛捲入「一馬基金」(1MDB)醜聞多年,近日各國監管機構紛紛向其開巨額罰單。繼高盛與馬來西亞及美國政府,分別達成三十九億美元(約三百〇四億港元)及二十八億美元(約二百一十八億港元)的和解協議後,港證監(見圖)亦開展強力執法,昨日向高盛亞洲開出「香港史上最大罰單」,罰款高達三億五千萬美元(約二十七億港元)。證監批評高盛亞洲遠遠落後於持牌中介人應達到的標準,不僅聲譽受損,還令證券業蒙羞。

「一馬基金」是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任內成立,由馬來西亞政府全資擁有及控制的策略性投資發展公司。二〇一五年,「一馬基金」被爆出累積債務近四百二十億令吉(約七百八十五億港元),引發一系列貪污醜聞和爭議。該筆債務中包括有於二〇一三年,由高盛牽頭發行,並由國家擔保的三十億美元債券。

證監會表示,高盛亞洲因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1MDB於二〇一二年及二〇一三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的六十五億美元中,有二十六億美元被挪用,故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三億五千萬美元(約二十七億港元)。

證監特別提及,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作為高盛在亞洲的合規及監控中心,於該三宗1MDB的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參與度非常高。高盛亞洲透過債券發售獲得收益兩億一千萬美元(約十六億港元),佔總收入三成七,在高盛的各個實體中佔最大的份額。

因此,證監認為,高盛亞洲欠缺充分的監控措施,並在與1MDB債券發售有關的多項預警迹象未獲適當審查,及尚未就有關預警迹象得到令人滿意的答案時,便容許該等發售繼續進行。證監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Thomas Atkinson更狠批,「高盛亞洲遠遠落後於持牌中介人理應達到的標準,結果不僅因自身的缺失導致聲譽受損,同時還令證券業蒙羞。」

此外,證監調查發現,「一馬基金」醜聞中的關鍵人物,高盛亞洲前負責人員Tim Leissner,實質上可自由掌控該等債券發售的執行工作,令他得以在未經充分質詢的情況下,向高盛提供具誤導性的資料或向其隱瞞資料。Tim Leissner已在去年遭證監終身禁止重投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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