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父母促台簡化陳同佳入境程序

2020-10-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協助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的管浩鳴牧師,前日為陳同佳辦理入台證被拒,死者潘曉穎父母向台灣陸委會發公開信,希望台灣當局簡化程序,與港府放下歧見,盡快讓陳同佳赴台投案。台灣陸委會重申,陳同佳投案前要台港雙方協商,希望港府務實回應早先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特區政府表示,台方硬要將陳同佳到台灣自首,與港台兩地有否刑事司法協作機制扯上關係,顯然是政治籌謀。

潘曉穎父母向陸委會主任委員陳明通發信,希望台灣當局同意讓陳同佳到台灣投案,對他自己犯下的殺人罪負責,受到應得懲罰,又指若陳願意主動到台投案,是法義得以彰顯的證明,懇請台灣當局簡化程序,與港府放下歧見,盡快讓陳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陳同佳案因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必須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的入境問題。他指,士林地檢署已呼籲,基於事實調查所需,希望港府務實回應早先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認為港府於法、於情、於理都有責任跟義務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特區政府表示,陳同佳自願到台灣自首,與港台兩地有否刑事司法協作機制,是兩件獨立事情,硬要扯上關係,顯示台方有政治籌謀,希望台方拿出誠意,不作政治考量,務實處理事件。發言人說,《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並不適用於台灣,香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特區處理與台方的司法協助。台灣當局在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香港和台方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向特區提出這些要求,是不尊重特區的司法制度,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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