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上庭前 國安處突搜查觀塘辦公室

2020-10-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今年以限聚令為由,反對已連續舉辦三十年的六四燭光晚會,當日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二十六名民主派人士涉進入維園悼念,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牽涉二十六名被告的三十九張傳票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下月三日再訊。在今年六月二十七日及八月十四日相繼離港的羅冠聰及張崑陽昨缺席聆訊,羅德泉主任裁判官透露,法庭日前向二人已發出拘捕令,直至兩人被緝拿歸案為止。

警方國安處昨日高調派員突擊搜查黎智英位於觀塘的秘書公司辦公室,帶走大量文件及電腦,並檢走一批證物。黎智英接受傳媒訪問時,斥警方突襲行動「離譜」、「個律師都未到,你就攞晒啲嘢走嘞」。辦公室負責人Mark Simon則相信警方今次行動,旨在騷擾黎智英及尋找關閉黎智英辦公室的藉口。

被告依次為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除黎智英外,其餘二十五人被控於今年六月四日在維園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十三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李卓人另須面對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一三四六〇至一三四六三、一三五一八至一三五二六;西九傳票八七八八至八八一二、九三九八——〇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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