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港鐵站藏武器 副學士畢業生囚一年
2020-10-08 00:00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昨表示,被告在牽涉暴力的非法活動「此起彼落」時,有組織及有計畫地帶備以上工具到場,必然是用作傷人及破壞,遂判他即時監禁一年,並賠償港鐵約一萬五千元。
辯方表示,被告冼名才後悔因衝動犯案,現已體會到法律後果,願意作賠償,其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皆正面,但不建議判入勞教。辯方透露,冼中小學成績優異,名列前茅,冀日後繼續學業,銜接大學課程。冼現已戒除賭波的陋習,亦沒有其他不良嗜好,望法庭酌量輕判。
羅官強調本案案情相當嚴重,事發當日正值暴力非法活動頻生的時期,響應號召參與其中的人數不少,他們大多情緒激動,在此情況下,冼有計畫及有組織帶同具殺傷力的金屬顆粒及其他涉案物品到場,目的必然是用作破壞或傷人,萬一出了甚麼差池,後果不堪設想。
羅官分別以十二至十八個月作為三罪的量刑起點,明言若冼在被捕時正使用案中物品的話,必然會考慮更嚴重的刑罰。羅官指,冼或因有欠公義犯案,惟他以非法方式表達並非減刑因素,故僅給予認罪及願意賠償方面的刑期扣減,終判囚一年。
現時無業的冼被控於去年九月三日,在港鐵太子站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一部八達通查閱機、兩部八達通增值機及三部售票機;保管或控制一支噴漆和一支金屬棍;及在公眾地方管有一個彈弓及五十粒金屬顆粒。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一五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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