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毁港铁站藏武器 副学士毕业生囚一年
2020-10-08 00:00
罗德泉主任裁判官昨表示,被告在牵涉暴力的非法活动「此起彼落」时,有组织及有计画地带备以上工具到场,必然是用作伤人及破坏,遂判他即时监禁一年,并赔偿港铁约一万五千元。
辩方表示,被告冼名才后悔因冲动犯案,现已体会到法律后果,愿意作赔偿,其背景及劳教中心报告皆正面,但不建议判入劳教。辩方透露,冼中小学成绩优异,名列前茅,冀日后继续学业,衔接大学课程。冼现已戒除赌波的陋习,亦没有其他不良嗜好,望法庭酌量轻判。
罗官强调本案案情相当严重,事发当日正值暴力非法活动频生的时期,响应号召参与其中的人数不少,他们大多情绪激动,在此情况下,冼有计画及有组织带同具杀伤力的金属颗粒及其他涉案物品到场,目的必然是用作破坏或伤人,万一出了甚么差池,后果不堪设想。
罗官分别以十二至十八个月作为三罪的量刑起点,明言若冼在被捕时正使用案中物品的话,必然会考虑更严重的刑罚。罗官指,冼或因有欠公义犯案,惟他以非法方式表达并非减刑因素,故仅给予认罪及愿意赔偿方面的刑期扣减,终判囚一年。
现时无业的冼被控于去年九月三日,在港铁太子站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一部八达通查阅机、两部八达通增值机及三部售票机;保管或控制一支喷漆和一支金属棍;及在公众地方管有一个弹弓及五十粒金属颗粒。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一五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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