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夫婦獲加批出「公約難民」資格

2020-10-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國安法》七月生效,繼英國及澳洲有意向港人批出庇護後,加拿大《環球郵報》周二報道指,加拿大向港人示威者以「公約難民」身分批出庇護,並已有一對港人夫婦成功申請。該夫婦在去十二月前往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男子報稱自己為政黨成員,曾與妻子出席多場反修例遊行,自己有參與前線行動,並為抗爭者提供防具。當地有律師估計,兩人是首批加國接納的香港難民,並有其他港人被接納。

加拿大報章《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周二報道指,在上月一日,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難民保護處以書信形式,通知一對港人夫婦,認為他們屬於公約難民 (Convention Refugee),接納他們尋求難民庇護的申請。據該報了解,該夫婦分別三十三歲及三十歲,在去十二月前往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該男子自稱自己積極參與亞洲民主運動,是知名政黨的成員。

他又透露,夫妻二人曾出席多場反修例大型遊行,自己有參與前線行動,亦有營運倉庫,為抗爭者製作防具。

他表示,自己曾被沒有穿制服的懷疑中國官員拘留,亦有懷疑是香港警方的人員跟蹤並尋查其寓所,但最終沒有被捕及起訴。他稱,自己在離港前最後一段日子,出於恐懼而匿藏在一所大廈底部的「洞穴」中。(fearful for his safety,he ended up hiding in a cave under a building) 他指,感激加拿大當局的決定,認為當地與香港人共享相同價值觀,形容自己終不用再四處躲藏,可在安全地方居住。

當地專責處理移民案件的律師Richard Kurland估計,兩人是首批加拿大接納的香港難民,相信有其他港人也同樣被接納,認為加拿大當局做法,是對於香港司法制度的不信任。加拿大前自由黨司法部長 Irwin Cotler認為,國安法對民主政制帶來嚴重衝擊,促請杜魯多政府為所有希望逃離中國國安法的港人提供庇護。

根據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定義,「公約難民」是指申請者因種族、宗教、政治逼害等恐懼,而無法返回原居地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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