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离场抗议中西区区会越权

2020-10-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昨派代表出席中西区区议会会议,其间主席郑丽琼指早前通过临时动议,禁止两名警务人员出席,要求该两人离开,警方代表集体离场抗议后召开记者会,直斥对方及其他区议员多番刁难及侮辱,强调区议会没有权力禁止政府部门代表与会,动议属于越权,又重申警方愿意出席沟通,但前提是互相尊重。

西区警区指挥官黄少卿总警司昨表示,本年五月二十八日,中西区区议会正跟进西区警察宿舍重建项目进度,席间有议员多次提出毫无事实根据的指控,又出言冒犯警员,甚至捏造事实,刻意中伤警队,随后有议员提出拆卸西区警署的临时动议,她要求发言反对动议,但被主席郑丽琼禁止及进行表决,警方代表不满离场,区议会其后单方面通过另一临时动议,禁止她和西区警区警民关系主任余刚将来出席任何会议,事后政府去信向郑指出动议越权及有违常规。

黄少卿说,她和余刚等警方代表昨再出席该区议会会议,但甫开始,郑丽琼与数位区议员多番刁难及侮辱,指已通过有关动议,要求他们两人离场,显然漠视政府劝告,警方代表别无选择下离场抗议。

黄又称,区议会良好运作有赖议员及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在互相尊重的原则下沟通,因此再次希望郑秉正处理议会事务,尊重各政府部门代表言论,切实执行区议会及辖下成员的操守指引。

被问及为何坚持出席会议,黄解释,区议会没有法律权力禁止政府部门代表出席,警方亦希望与区议员等持份者商讨区内事务,为居民福祉办实事。

对于昨日该区议会其中一项议程是谴责警方疏忽职守,拒绝出席会议,黄澄清会议分为大会及分组委员会,警方出席了所有大会,至于小组会议,无论上届及今届区议会,警方均持同一态度,如涉及警务事项,警方会尽量出席,但因有其他工作,需按优先次序处理,若未能派代表出席,必定以书面提供足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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