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照顧者悲歌 折射支援系統不足

2020-09-16 00:00

日前一名母親疑因不堪照顧壓力,把二十一歲有中度智障的兒子勒斃。兒子之前一直居於特殊學校的宿舍,事發前數日因年滿二十一歲才離開宿舍搬回家中。今年五月,一名七旬母親亦與其智障女兒一起墮樓身亡。過去數年,香港不時出現因照顧家中的殘疾成員,壓力過大而導致的倫常慘劇。每次看到這些悲劇,都會感到心痛及無奈。

現時,智障人士等待入住政府資助的智障宿舍,平均要等十多二十年,在等候期間,便要留在家中由家人照顧。由於缺乏足夠的社區支援服務,家人往往需要每星期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照顧智障的成員,如智障成員有情緒行為問題或有過度活躍的情況,照顧的壓力便會倍增,家人的照顧困難及壓力實不足為外人道。由於住宿服務嚴重落後,原本應可由院舍負責的照顧責任,現在由資源匱乏的家人獨力承擔,當家人不堪壓力而爆煲,甚至出現一宗也嫌多的慘劇。我們應反省社會是否一直忽略了照顧者需要,沒有提供足夠的支援。

家庭照顧者需要年中無休地負起照顧的責任,往往犧牲了個人的發展及生活,包括放棄工作擔任全職照顧者,以至犧牲個人的閒暇、社交及家庭生活。政府必須加強為家庭照顧者提供足夠的喘息服務,包括到戶的短暫託管服務、短暫住宿服務等,讓照顧者亦可如其他在職人士般,在需要時適當地休息及「放假」。

此外,為紓緩家庭照顧者的壓力或情緒困擾,政府亦應加強對照顧者壓力管理及情緒支援的服務,如透過熱線、小組訓練及個案輔導等方式,以及加強為家庭照顧者提供照顧技巧的訓練,尤其處理情緒及行為問題的技巧訓練。

現時在特殊學校及成年智障人士服務都有個案社工,但這些社工皆從屬於不同服務之中,如個案從一種服務轉到另外一種服務,會有機會出現服務「真空期」,情況很不理想。

其中一個解決方案是仿效外國的經驗,設立獨立於現有服務的個案管理服務,並以智障人士的家庭為服務對象,因應智障人士的不同人生階段,為有需要的家庭適時轉介至合適的服務。

說到底,這關乎整個社會和政府如何看待照顧責任及支援這回事,英國、澳洲、台灣及新加坡等地早有為照顧者制訂全面的政策,當中列明政府策略及願景,如澳洲的政策願景是照顧者受到社會的重視和尊重,並擁有參與經濟、社會和社區生活的權利和選擇,而英國的政策亦會為照顧者根據其個人需求而提供支援,使他們能夠在其照顧責任與個人生活之間取得平衡。

這些政策理念皆確認照顧者對社會的付出及貢獻,並重視照顧者的選擇,不會因照顧責任而犧牲個人的需要。基於這些政策理念,各地政府制訂各項具體措施以支援照顧者,包括推行照顧者運動、照顧者約章、提供喘息服務、制訂緊急照顧計畫、提供生活援助金、有系統的照顧技巧培訓,並且建立一站式的資訊平台等。

反觀香港,政府一直沒有訂立「照顧者為本」的政策,這是對照顧者的一種虧欠,也遠遜於其他地方,香港必須在支援照顧者方面大力加把勁。

賴君豪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業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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