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詐彈恐嚇信寄警總 仇警三口家落網

2020-07-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灣仔警察總部今年四月收到一封匿名信,內容提及「仇警」言論、並訛稱於全港多個地方放置炸彈,威脅殺死多人;警方經抽絲剝繭及「天眼」追查,事隔三個月,昨掩至長沙灣一單位拘捕一家三口,包括父母及讀中五兒子,檢獲證物中有反修例文宣及字句,但暫無發現任何爆炸裝置。

涉恐嚇被捕一家三口(十五至五十歲),包括姓王父子及姓劉女戶主,夫婦分別任職廚師及小販,兒子唸中五,三口同住長沙灣一公屋;他們涉嫌「發送威脅殺人信件」及「串謀發送威脅殺人信件」仍扣查。警方指三名疑犯被捕時並無反抗,各人精神亦無異常。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警司陳江明表示,今年四月二十三日,警察總部接獲一封匿名信件,內容大致反映寫信人對警隊有極大敵對惡意,並且訛稱於全港多個地方放置大量炸彈,意圖造成大量人命傷亡。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經訊息分析後鎖定疑犯。

「O記」昨晨掩至目標長沙灣公屋住所,拘捕該個仇警一家三口,檢獲手機、反修例文宣及紙筆等物品,還包括一張寫上「一群人,一條路,堅持一起走下去,在一起不容易,相守更加了不起。一群人,一條心,再苦再累也願意,在一起不容易。」的鼓勵字條,不排除有人仍暗中進行反修例活動,暫未發現任何爆炸裝置。

陳指警方會循多方面調查此案,包括被捕者是否涉及過去一年多宗炸彈案,以及是否受針對警方的不實報道影響,因而作出惡作劇;重申警方絕不容忍任何罪案,尤其是挑戰警隊、涉及影響大量公眾生命及財產安全的罪行,會將罪犯繩之以法。

警方稱,根據法例,任何人將其明知內容為威脅殺死或謀殺任何人的信件或文字惡意送出、傳遞或發出,或直接、間接導致他人收到上述信件或文字,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監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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