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支持選舉主任DQ 不容「攬炒」之輩登堂入室
2020-07-31 00:00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選舉主任對黃之鋒、郭榮鏗等十二名人士參選立法會作出提名無效的決定,是嚴格根據《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選舉法律辦事,理據充足,合法合規。為了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及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和嚴肅性,特區政府有關方面已有言在先,多次重申將嚴格按《立法會條例》和《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等法律規定,全力支持選舉主任依法履職,決定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發言人指出,無規矩不成方圓。在「一國兩制」下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議員,參選人必須真心實意地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我們看到,這些被決定提名無效的人士,其言行均突破了法律底線:有人公開鼓吹「港獨」「自決」;有人「告洋狀」乞求外部勢力制裁香港,干預香港特區事務;有人宣稱當選後將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和政府法案,以癱瘓特區政府;有人從根本上反對香港國安法,聲稱要「繼續抗爭到底」等等,可謂劣迹斑斑。這些人為癱瘓特區政府、顛覆國家政權、全面「攬炒」香港而來,怎麼可能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國家、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承擔重要憲制責任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豈容這些圖謀毀掉「一國兩制」、毀掉香港繁榮穩定的無良之輩登堂入室?
發言人引述中共元者鄧小平早就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真誠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從政者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從政者理應遵從的政治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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