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港區國安法」通過 最快六月底實施

2020-05-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昨天下午閉幕,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正式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等四類行為和活動制訂「港區國安法」,最快六月底通過法案,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港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這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表示,通過「港區國安法」是為了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人大閉幕會以兩千八百七十八票贊成,一票反對,六票棄權,通過《決定》。《決定》通過時,人民大會堂會場內響起熱烈掌聲。官方新華社稱,「這是『一國兩制』實踐中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的大事,充分體現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堅決維護和最大關切。《決定》分為導語和正文兩部分。導語指出,人大會議認為,近年來,香港特區國家安全風險凸顯,「港獨」、分裂國家、暴力恐怖活動等各類違法活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利用香港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正文部分共七條,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和活動,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內容見表)。決定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機構。

決定指出:香港特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與之前的草案相比,增加了「和活動」三個字,被視為「加辣」,規管層面更廣。

納入附件三後 港特區公布實施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六月及八月都有會期,但不排除在七月加開會議,期間如果通過有關法例,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公布實施,不需經由立法會審議及通過。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發表講話,強調這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依法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在總理記者會,有記者問及這是否表明中央調整了對香港的政策,是否放棄了「一國兩制」?李克強回答:「一國兩制」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中央政府始終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這是一貫的。「你提到全國人大剛通過的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定,也是為了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國家各機關、各地方和各方面,包括香港特區,都必須切實實施這一決定,切實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法工委將認真做好相關立法工作。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