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黃大仙暴動提堂

2020-05-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九歲高級文憑男學生林子浩(見圖)去年國慶日涉嫌參與黃大仙下邨東頭村道一帶暴力示威活動,並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他昨在區域法院否認暴動罪受審。在場警員稱對被告外表「印象深刻」,因為他長頭髮,是唯一一名沒有戴頭盔的示威者。惟辯方對「掟磚者」的身分有爭議,指拘捕警員認錯被捕者的頭飾,而且視線一度被一輛消防車阻礙,質疑警方「拉錯人」。

控方開案陳辭指,警方去年十月一日三時半在黃大仙巴士總站外龍慧樓外築起封鎖線應付示威活動。當時有逾百名示威者在東頭村道龍慧樓外聚集,大部分人戴上面罩頭盔並持有長傘木棍等,並開始堵塞馬路和向警察投擲磚頭等雜物。警方廣播宣布示威者正在參與非法集結並呼籲他們離開,但示威者不依從指令並繼續投擲雜物,控方指示威活動此刻已演變成暴動。警方再推前封鎖線至龍榮樓附近後作驅散行動,並拘捕被告林子浩。

當日有份參與鎮壓示威行動的警員楊運球供稱,當時前方約有十人仍在傘陣留守,並向警方投擲汽油彈,除了被告,其他示威者均戴上頭盔面罩,後來被告被警長林華平制服拘捕。楊承認追捕其間,視線曾離開被告一秒,但由於被告長頭髮和沒有戴頭盔,故肯定被捕少年曾參與示威活動向警方投擲磚頭。

至於拘捕被告的警署警長林華平亦稱,目睹戴著粉紅色面罩的被告向警方投擲粉紅色的磚,當時兩人相隔約三十至四十米,林終在正德街拘捕被告。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五五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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