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應向所有破壞者索償

2020-05-21 00:00

港鐵昨天舉行股東大會,一些股東眾口一詞提問:會否向暴力破壞者民事追討賠償?這個意見很值得港鐵考慮,管理層應鼓起勇氣,動用這件威力強大的「武器」,讓所有任意打砸港鐵設施的人知道,做了錯事就須付出沉重代價,以阻嚇勢將捲土重來的破壞行為。從過去大半年的慘痛經歷,大家應學到一個教訓,就是對暴力退讓、迴避,以為息事寧人,到頭來只會助長惡行,帶來更大損害,港鐵研究是否作出民事索償時,應謹記這點。

追討巨額金錢 阻嚇更大

港鐵這一年來受到多重打擊,對盈利的負面影響高達二十三億元,其中以反修例風波造成的損失最為嚴重,共有一百四十七個站遭暴力破壞,估計要花五億元進行修復,至今仍有不少設施未復原,最後費用可能更高。

激進示威者瘋狂打砸燒港鐵車站,這些噩夢般的場面,許多市民仍歷歷在目,如今想起,仍膽戰心驚。破壞者蹂躪港鐵,不但令車站與列車沒法運作,影響以百萬計乘客,設施被毁也造成巨大的金錢損失。

早前法庭審訊一宗涉及旺角站破壞的案件,當晚站內設施損毁嚴重,單是被告一個人,就打爛價值二十多萬元的設施,而全個車站的損失共達一百多萬元。負責此案的裁判官指出,行動明顯有規模、有組織,被告本應要向港鐵賠償二十多萬損失,但因裁判官的權力只可判賠償十萬元以下,故他建議控方與港鐵自行研究如何索償。

法庭也判賠償 應齊夾擊

事實上,法官確曾下令破壞港鐵的被告賠償,去年底兩名少年損毁屯門輕鐵站設施,法官就裁定每人須賠給港鐵十四萬元,因兩人共控三項罪名,每罪不超十萬元上限。由此可見,法官也認為破壞者除了入獄外,亦應付出金錢代價。

對於循民事向罪成的破壞者索償,港鐵法律團隊也作過積極研究,但迄今未有具體行動,可能有兩個考慮:一是須待罪成者完成所有司法程序,才開始民事控告;二是不想高調「出擊」,以免刺激其他激進人士針對港鐵作出報復。這些因素都要考慮,但隨着愈來愈多人定罪,現時應是適當時候展示港鐵的追討意志,而這對阻止往後的破壞行動,可以起到一定作用。

試想想,如果有激進示威者日後準備打砸港鐵車站,他們除了衡量入獄對前途的影響,還會考慮要為繳付巨額賠償,為此負上沉重債務,還連累家人一齊受苦,這對他們的阻嚇力,可能比監禁更大。

近期激進行動已有山雨欲來之勢,港鐵隨時再遭蹂躪,為免噩夢重臨,應開始部署祭出索償「武器」,針對個別被告強力出擊,並一視同仁,向所有破壞者都出硬招,這樣才可保障港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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