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教院生被控三罪僅認襲警

2020-05-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九月港島遊行後,北角一帶發生衝突,一名身穿印有「岳」字灰色上衣的十九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涉在北角以伸縮棍襲警,疑意圖協助三名示威者逃走,被控襲警、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三罪。男子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襲警罪,但否認另外兩罪。案件排期於六月十一日審理,預計審期兩天,控方將傳召三位警員,及呈上四段共長約二十七分鐘的新聞片段,屆時亦將一併處理襲警罪的判刑及求情。候審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續保。

被告陳以晉昨承認於去年九月十五日,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警務的警員馬智聖。但否認在同日同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枝伸縮棍,以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一七六七八。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三三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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