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青年認撕連儂牆襲途人

2020-04-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表達政見的連儂牆不時釀成糾紛,更發生傷人事件,昨東區及屯門法院均有與連儂牆有關的案件再訊。患有自閉症的十九歲青年,去年七月在北角撕毀連儂牆文宣被人阻止,卻發難襲擊途人,更令其中一人髖骨骨折脫臼,須接受手術治療。青年昨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決定先為被告索取報告後量刑,他須還柙至五月十一日。另一名二十五歲工程技師則於去年八月,阻止他人撕去文宣時,與途人爭執時掌摑對方。他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考慮到事主傷勢較輕,另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愚蠢及衝動下犯案,罰款一千元了事。

辯方求情稱,十九歲被告鄭洞僊患有自閉症,他因不滿七月二十一日事件中示威者的行為,情緒被影響下才犯事,望可輕判。惟裁判官林希維表示,不論任何政治立場下,法庭絕不容忍任何暴力行為,是次爭端的確由被告引起,但考慮被告年輕,決定先為他索取勞教、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始量刑,但明言不排除判監的可能。

案情指,去年七月二十二日晚,兩名事主見到被告正撕毀連儂牆文宣,遂上前阻止,其中一人更以手機拍下過程。但被告突然發難,推跌並揮拳攻擊。拍片的事主即時放下手機調停,並制服被告,但他遭被告刮傷左前臂。驗傷報告顯示,被推跌的事主髖骨骨折脫臼、手腕擦傷,另一人左前臂則有紅腫擦傷。

另去年八月二十八日早上時分,有兩男在澤豐花園附近行人隧道內,撕毁連儂牆上文宣。二十五歲工程技師廖子浩見狀上前指罵喝止,但遭到另一男途人報警。廖發現後指罵男途人,並以手機貼近拍攝對方,男途人於是撥開電話,廖即以右手掌摑對方。他昨日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求情指已感到十分後悔,亦願向事主賠償醫療費用,但事主事後未有就醫,表明不須被告賠償。

裁判官張潔宜考慮到事主傷勢較輕,並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只因一時愚蠢及衝動下犯案,罰款一千元了事。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一六——二○二○、東區刑事二八○六——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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