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青年认撕连侬墙袭途人
2020-04-28 00:00
辩方求情称,十九岁被告郑洞仙患有自闭症,他因不满七月二十一日事件中示威者的行为,情绪被影响下才犯事,望可轻判。惟裁判官林希维表示,不论任何政治立场下,法庭绝不容忍任何暴力行为,是次争端的确由被告引起,但考虑被告年轻,决定先为他索取劳教、教导所及更生中心报告始量刑,但明言不排除判监的可能。
案情指,去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两名事主见到被告正撕毁连侬墙文宣,遂上前阻止,其中一人更以手机拍下过程。但被告突然发难,推跌并挥拳攻击。拍片的事主即时放下手机调停,并制服被告,但他遭被告刮伤左前臂。验伤报告显示,被推跌的事主髋骨骨折脱臼、手腕擦伤,另一人左前臂则有红肿擦伤。
另去年八月二十八日早上时分,有两男在泽丰花园附近行人隧道内,撕毁连侬墙上文宣。二十五岁工程技师廖子浩见状上前指骂喝止,但遭到另一男途人报警。廖发现后指骂男途人,并以手机贴近拍摄对方,男途人于是拨开电话,廖即以右手掌掴对方。他昨日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求情指已感到十分后悔,亦愿向事主赔偿医疗费用,但事主事后未有就医,表明不须被告赔偿。
裁判官张洁宜考虑到事主伤势较轻,并接纳辩方求情指,被告只因一时愚蠢及冲动下犯案,罚款一千元了事。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一六——二○二○、东区刑事二八○六——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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