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銳意制亂 「兩辦」依法出手

2020-04-22 00:00

政府昨傳出問責班子人事調動消息,五個局長職位將換人;與此同時,港澳辦發言人就中央對港權力、泛民人士被捕及郭榮鏗蓄意癱瘓內會事件,連發三炮,火力極猛。兩件事之間有一條脈胳貫通,就是在中央眼中,反對派所為已嚴重衝擊「一國兩制」,超越主權底線,危害國家與香港根本利益,這亂局一定要強力遏止。因此,特區政府管治班子必須強化,而「兩辦」則根據中央授予的權責,依法出手撥亂反正。

獲授監督權 干預合法理

港澳辦與中聯辦發言人上周二齊轟郭榮鏗濫用權力,惡意拖延內會會議,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泛民隨即反擊,將視線轉移到《基本法》二十二條,質疑兩辦無權干預立會。港澳辦發言人對此作出強力駁斥,主要指出三點:中央按《憲法》與《基本法》管轄香港特區,授予高度自治權,既然由其授權,當然有權監督;一般而言,中央對香港事務不會過問,但如出現嚴重情況,影響「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施,中央就必須出手;港澳辦與中聯辦獲中央授權負責香港事務,依法完全有權監督立法會。

上述講法,都有清楚的法理依據。首先,《基本法》第十二條定明,香港特區是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既對香港有管轄權,當然可作出干預和監督,問題是通過甚麼機構,以及在甚麼情況下進行。

根據中央賦予的職能,港澳辦與中聯辦負責處理香港事務,其中,國務院內部分工定明港澳辦有權責監督《基本法》的落實情況,而中聯辦則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代表中央處理香港有關事務,對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基於此,兩辦炮轟郭榮鏗等濫權,是合法合理的舉動。

「玩到盡」過界 須硬招遏止

本來,在正常情況下,中央不會通過兩辦干預立法會的運作,但目前議會出現的亂局,已屬非常情況,郭榮鏗等惡意令會議寸步難行,立法會整部「機器」因而停擺,特區政治運行受到嚴重影響,而「破壞者」的最終意圖是奪取中央對港管治權,面對此危機,中央就不能不出手制亂。

更嚴重的是,亂局並非只是香港內部矛盾,還有外部勢力介入,所以港澳辦發言人的「第二炮」,就直斥反對派指責「中央干預」的同時,卻「乞求外國對港制裁」,完全顛倒是非。對中央而言,這種借助外力與國家為敵的行徑,絕難容忍。

郭榮鏗在兩辦炮轟後,回應指自己一直按《議會規則》和《內務守則》主持會議,意即沒有行為失當,顯示他有意靠詭辯迴避「罪責」。但明眼人從常理判斷,都可看到他蓄意拖延會議,阻礙立會運作,才會出現開十五次會還選不出主席的荒謬情況,令公眾利益受損,故要追究他違背議員誓言及行為失當,法律根據不難找到。

中央已顯示出銳意制亂的態度,故對郭榮鏗等「玩到盡」的破壞性行動,必有後着,且會是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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