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義遺害大 要出法律硬招

2020-04-21 00:00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最近就「本土恐怖主義」發出警號,言猶在耳,昨天他即收到內藏爆炸裝置的郵件,幸被發現未有傷人,炸彈專家指這是國際恐怖分子常用的手法。根據外國經驗,激進運動往往會衍生恐怖主義,部分人以極端手段爭取政治訴求,最後「走火入魔」,不惜傷害別人性命,造成血腥破壞,到了這地步,社會經濟受到的衝擊將極大。因此,當局必須以鐵腕遏之於萌芽階段,包括出法律硬招,以處罰更重的《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作出檢控。

暴力升級走上「恐襲」之路

由過去大半年反修例衝突的發展,可以看到一條演變的軌迹。在初期,一些激進人士在街頭堵路、擲物、衝擊警方防線,其後部分人使用了更激烈的手法,包括投擲汽油彈、以弓箭及腐蝕性液體攻擊警員等,暴力不斷升級。到了後期,少數極端分子企圖以大殺傷力武器,製造更震撼的傷亡事件,向政府施壓,以爭取其政治訴求。至此,本土恐怖主義開始出現雛型。

今年初以來,警方已數度偵破爆炸案件,包括在一個劏房搜獲水喉通炸彈,拘捕了三名大學生;另外又在兩名中學生身上搜出TATP烈性炸藥。但爆炸活動並未停止,在一月下旬疫情開始肆虐期間,幾處地方被人放置炸彈並引爆,其後警方在商廈單位找到二點六噸爆炸品原料,以及幾個未製成炸彈,數量極之驚人,估計極端分子意圖在公眾活動中引爆。

上述的過程,很符合外國恐怖主義的發展規律,當中有幾個特點:首先,參與者屬於隱蔽的激進組織,抱有極端政治意念,以宗教式手法招攬「同路人」,而成員包括大學生,甚至中學生,不少曾參加過去的街頭暴力衝突;此外,他們準備訴諸更大暴力,不惜造成無差別傷亡,而其動力來自對某些目標的仇恨,已無理性可言。

應用《反恐條例》遏於萌芽

這類群體的人數不多,但遺害可以很大,過往歐美日本等國爆發激進學生運動後,部分極端分子走上「武裝革命」之路,組成恐怖主義團夥,不但放炸彈、暗殺和綁架,甚至劫機和進行集體屠殺,釀成多宗驚心動魄的血腥事件。從警方破獲的炸彈團夥,可見到香港的極端分子,也有迹象走上同一條路,如果不加以強力遏止,歷史可能在這裏重演。

更須注意的是,本土恐怖主義如果茁壯成長,不但遺禍香港社會、衝擊法治,更因其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以「革命」為目的,對國家安全也是一大威脅,當局要將之提升到國安層次加以應付。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早前指出,針對這種極端暴力行為,律政司可研究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作檢控,以更重刑罰加強阻嚇力,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也有同樣意見。除了採用更硬的法律手段,當局也須協調不同部門加強反恐力度,並增加人手鋪開偵查網,將剛成形的恐怖主義徹底剿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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