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啟思質疑檢控知名人士

2020-04-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多個國際法律組織發表聲明,形容拘捕十五名民主派人士的行動是自去年示威後,進一步遏制公民自由及民主,強烈呼籲當局對所有人撤控,並即時停止政治化、有目標的檢控。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指,警方只拘捕知名度高的政治人物,令多個國際法律組織質疑是政治拘捕,認為政府應思考如何回應這些疑慮。特區政府回應表示,檢控決定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並嚴格按照《檢控守則》而作出,任何人均不應干涉或企圖干涉檢控決定。

國際律師協會、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及國際法學家委員會等五個國際法律組織發表聯合聲明,指十五名人士的拘捕日子與示威日期有明顯延誤,當局並無就此解釋。聲明指,拘捕行動反映香港的言論自由及集會權利持續受衝擊,指被捕的資深律師及立法會議員,以非暴力及合乎比例的方式,維護人權,根據本地及國際法律框架,有關拘捕行動是衝擊法治,拘捕有名的媒體擁有人亦為新聞界帶來寒蟬效應。各組織強烈敦促香港當局立即釋放被捕的十五人,並撤銷控罪,又希望當局停止政治化、具針對性的檢控,香港政府應與民主運動領袖進行具建設性的對話。

戴啟思表示,不會評論有關拘捕行動,但指香港一直受到國際注視,相信國際法律組織關注,為何在過千人參與的示威中,警方只拘捕知名度高的、過去一直參與和平示威的政治人物,因此有關組織質疑是政治拘捕。他認為,應由政府決定如何回應這些疑慮,又指有關法律組織一直留意各地法律事件,為事件發聲的做法並不罕見。

政府發言人表示,執法機關的調查工作和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均是嚴格按照法律進行,根據《警隊條例》,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警隊亦有責任以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每一宗案件。

發言人續說,《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的檢控人員一直獨立並專業地履行這個憲制責任,無畏無懼。檢控決定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並嚴格按照《檢控守則》而作出,任何人均不應干涉或企圖干涉檢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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