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收賄助公司上市 港交所前高層遭起訴

2020-03-26 00:00

林楚華涉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遭廉署起訴。
林楚華涉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遭廉署起訴。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前聯席主管及上市顧問,涉嫌在三年前互相收受二百萬元以協助數家不及格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前聯席主管亦涉對港交所隱瞞上市顧問向其妻子轉帳九百一十五萬元一事。二人分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三罪,昨晨遭廉署起訴後,即被解西九龍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六月三日轉往東區裁判法院,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並等候文件以轉介區域法院處理。二人同獲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

前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IPO)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四十三歲),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楊負責審閱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以確保申請符合《上市規則》及《公司條例》的要求,亦會在提交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予上市委員會或創業板上市審批小組審議前,同意有關批准或拒絕的建議。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的六十歲上市顧問林楚華,則主要向有意提出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公司提供建議和協助。

被告楊金隆,被控於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至去年四月三十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失當行為,當中包括沒有向港交所申報林楚華把合共九百一十五萬元的款項轉帳予其妻子、審閱多項林楚華參與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時沒有申報利益衝突情況、沒有避免參與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討論及決策過程。楊金隆另被控於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無合理辯解而從上市顧問林楚華接受二百萬元的款項,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申酉控股有限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報酬。林楚華則被控於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無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向楊金隆提供上述二百萬元。

楊金隆在金融和銀行業工作超過十五年,楊於二〇一三年加入港交所,案發時為港交所上市部門首次公開招股(IPO)審查小組聯合主管,負責監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請程式,包括被視為新上市公司的交易、發布指引、制定IPO政策和審核招股說明書。

根據申酉控股有限公司的招股書顯示,申酉控股的獨家保薦人及獨家帳簿管理人分別為華邦融資有限公司及華邦證券有限公司。申酉控股主要於內地從事縫紉線生產及分銷,其生產基地位於廣州市荔灣區,產品主要向產中國、香港及海外銷售。申酉控股的上市理由是預期縫紉線行業商機可觀,故須繼續增加可用財務資源以滿足營運資金需求,申酉控股在上市前原由主席、行政總裁兼控股股東黃國偉(六十一歲),以及黃國偉實益擁有的投資控股公司Three Gates Investment全資擁有,緊隨股份發售及資本化發行完成後黃則透過Three Gates Investment間接持有申酉控股百分之七十五股份權益。

被指為演藝界名人的家庭星級醫生楊毅敏(五十五歲)則於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招股書上顯示楊毅敏經朋友介紹與申酉控股主席黃國偉相識至今超過八年,黃指楊醫生正直誠信、擁有業務管理經驗及業內人脈,故委任楊醫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有利日後業務發展。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六七二——二〇二〇

楊金隆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
楊金隆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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