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收贿助公司上市 港交所前高层遭起诉

2020-03-26 00:00

林楚华涉嫌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遭廉署起诉。
林楚华涉嫌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遭廉署起诉。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前联席主管及上市顾问,涉嫌在三年前互相收受二百万元以协助数家不及格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前联席主管亦涉对港交所隐瞒上市顾问向其妻子转帐九百一十五万元一事。二人分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共三罪,昨晨遭廉署起诉后,即被解西九龙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六月三日转往东区裁判法院,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并等候文件以转介区域法院处理。二人同获准以现金十万元保释外出,其间不得离港。

前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开招股(IPO)审查组前联席主管杨金隆(四十三岁),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罪。杨负责审阅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以确保申请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的要求,亦会在提交该等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予上市委员会或创业板上市审批小组审议前,同意有关批准或拒绝的建议。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的六十岁上市顾问林楚华,则主要向有意提出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公司提供建议和协助。

被告杨金隆,被控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至去年四月三十日期间,身为公职人员于履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而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当中包括没有向港交所申报林楚华把合共九百一十五万元的款项转帐予其妻子、审阅多项林楚华参与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时没有申报利益冲突情况、没有避免参与该等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讨论及决策过程。杨金隆另被控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无合理辩解而从上市顾问林楚华接受二百万元的款项,作为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申酉控股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报酬。林楚华则被控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无合理辩解,以相同目的向杨金隆提供上述二百万元。

杨金隆在金融和银行业工作超过十五年,杨于二〇一三年加入港交所,案发时为港交所上市部门首次公开招股(IPO)审查小组联合主管,负责监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请程式,包括被视为新上市公司的交易、发布指引、制定IPO政策和审核招股说明书。

根据申酉控股有限公司的招股书显示,申酉控股的独家保荐人及独家帐簿管理人分别为华邦融资有限公司及华邦证券有限公司。申酉控股主要于内地从事缝纫线生产及分销,其生产基地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产品主要向产中国、香港及海外销售。申酉控股的上市理由是预期缝纫线行业商机可观,故须继续增加可用财务资源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申酉控股在上市前原由主席、行政总裁兼控股股东黄国伟(六十一岁),以及黄国伟实益拥有的投资控股公司Three Gates Investment全资拥有,紧随股份发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后黄则透过Three Gates Investment间接持有申酉控股百分之七十五股份权益。

被指为演艺界名人的家庭星级医生杨毅敏(五十五岁)则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招股书上显示杨毅敏经朋友介绍与申酉控股主席黄国伟相识至今超过八年,黄指杨医生正直诚信、拥有业务管理经验及业内人脉,故委任杨医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利日后业务发展。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六七二——二〇二〇

杨金隆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罪。
杨金隆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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