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歐四商業柴油車 政府預留71億資助

2020-01-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環境局向立法會提交一系列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的措施,前年《施政報告》已提出透過資助車主,分階段淘汰近四萬輛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減少路面空氣污染物排放。環境局建議預留七十一億元,提供特惠資助計畫,將淘汰車輛的退役限期定在十五年,資助額為新車平均應課稅值的三成一至三成七不等,最快今年第四季推行。另外,局方又預留三億五千萬元,推行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畫。

現時本港約有三萬九千多輛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其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在二〇一七年分別佔全港車輛排放量的兩成三及一成九。為加快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用車,當局提出特惠資助計畫,車主要符合五項條件,包括首次登記日期在當局指定日期內。

另外今年一月一日已登記或已申請重新登記,並在此日期或之後曾持有有效車輛牌照;其車輛要由該計畫下的登記拆車商拆毁,而該車的登記在被拆毁後已被取消;最後是特惠資助申請人是取消車輛登記時的登記車主,即可申請資助。

局方建議,沿用之前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的特惠資助計畫之車輛分類,提供新車平均應課稅值的三成一至三成七作特惠資助,同時為裝配汽車附加物的貨車提供平均車身價值一成半的額外特惠資助,預計二〇二七年底完成淘汰。

由於運輸業界反映,吊機車車價明顯較高,局方亦建議新增吊機車分類。為避免資助計畫造成車輛數目大增,局方建議以 「一換一」方式資助購買車輛,即要求申請人在申領已獲批的資助前,拆毀及取消登記同類舊車輛。

香港陸路客貨運輸業議會主席蔣志偉表示,運輸界普遍對政府今次的計畫感到滿意,由於照現時規定,容許司機在車輛使用十五年才拆毁,及後賠償亦達三成水平,因此認為有關做法合理。他稱,不可單從賠償額的角度出發,就現時計畫既可改善環境,同時政府亦長時間諮詢業界意見,讓司機可按自己情況決定,做法屬合理。

熟悉柴油商業車情況的運輸界人士袁祥豐指,政府數年前已將新登記的柴油商業車輛,設下十五年的退役期限,惟在條例推出前已在市場銷售的歐盟四期商業車,現時卻未有退役期限,因此相信政府希望透過今次的政策,將所有商業車統一為十五年內退役。他稱,據早前報告顯示,歐盟四期商業車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已較歐盟三期或之前為低。

另外,環境局又提出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畫,局方稱現時有四家營辦商表示有興趣參與,建議資助每家參與計畫的渡輪營辦商,在轄下的一條特定渡輪航線,各建造一艘新電動渡輪及相關充電設施,讓各公司均有機會試驗營運電動渡輪。當局預計在二〇二二至二三年度開始進行試驗,為期約二個月,預計先導計畫總開支約三億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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