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搜出炸藥 夜庭速起訴技工

2020-01-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周二在上水搗破一個製作爆炸品的實驗室,事件中一家三口連外傭被捕,其中機械技工涉管有烈性炸藥DNT,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昨晚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間有大批人士到來旁聽及聲援,警方須增派人手戒備;另二十一歲補習導師,涉嫌在旺角單位藏有水喉通炸彈及火柴頭等爆炸品,昨午亦在同一法院應訊時,一度拭淚痛哭,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兩案分別延至四月六日及十四日,其間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兩被告均不准保釋,須還押監房看管。

控方昨晚甫開庭即解釋要法庭配合晚上開庭,是因案件有飛躍性進展,警方於周二針對一個炸彈製造組織行動,並在二十九歲被告黃偉然住所外農田搜出烈性炸藥DNT,黃亦於錄影會面有招認,故趕於四十八小時內落案起訴。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將進行大量法證化驗,包括約一百克的DNT、化學品及被告電腦等。

辯方大律師陳偉彥指,農村中找到上述物品屬正常,無證據證明用以製作炸彈。辯方直言警方聲稱在農田發現的炸藥上全無泥土、其間曾不尋常地斷開搜索。報稱機械技工的黃偉然被控於本月十六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邨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

而在審訊期間,有約七十人到場旁聽,至聆訊結束後,他們即到法院外守候載有被告的囚車,警方恐防混亂,派出大批人員到場維持秩序,部分手持盾牌,幸未發生衝突。

另大專畢業的二十一歲補習導師黃棨騫,涉嫌在旺角一單位內藏有水喉通炸彈及火柴頭等爆炸品,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即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在利民大廈A室內管有喉管炸藥和火柴頭。法庭書記昨讀出上述控罪時,黃一度以手拭淚,其後望向公眾席的胞姊,更難忍情緒痛哭。

控方透露,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指有單位藏有爆炸品,遂於周二到該處搜查,未料竟遇上正下樓的被告及兩名同行男子,警方隨即上前截查,並發現被告擁有該單位的鎖匙,終搜出多件化學及爆炸品。經爆炸品處理課評估,喉管炸彈屬致命,須即場拆除;經加工的火柴頭為常見爆炸品原料。

辯方大律師陳芊仲稱,黃現職補習導師,學生家長得知事件後紛紛親撰求情信,形容他為人正直及有愛心。陳大狀同意控罪嚴重,惟現時控方掌握的證據不足,黃並非該單位的租客,抑或是業主,加上該大廈入口長期打開,一般人亦可進入,質疑是否僅黃一人擁涉案單位鎖匙。且警方進入單位時未有按程序先出示搜查令,而是讓便衣警員先進入單位,逗留近四十分鐘後,方展示搜令,故令人質疑證物鏈完整性是否受破壞。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二三五、二六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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