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案一被告稱幫事主脫險

2019-02-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天水圍發生童黨欺凌事件,十四歲事主被人以燒陰毛、凳腳戳下體、衞生巾貼面等方式虐待,警方事後拘捕八名介乎十二至十五歲童黨成員,有四人已認罪,餘下三男一女否認蓄傷人及協助教唆他人蓄意傷人兩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辯方盤問事主時稱,女被告曾細聲在事主耳邊稱「我其實想幫你」,並着她透露朋友電話。惟事主表明,當時女被告實際是喚事主朋友「出嚟打交」。而女被告在會面錄影時提到,因怕兩女主謀發現自己欲幫事主,承認曾掌摑事主約五分鐘。

事主盤問下認同女被告到場後曾着她穿回褲子,但就沒有扶她坐回石凳。對於辯方指女被告曾致電予事主朋友到場,她認同當女被告現身是救了她,「因為唔打電話,朋友唔會嚟」;但就不認同女被告令她「脫險」,事主表明「我記得佢有打過我」。裁判官嚴舜儀問事主,既然她表示不認識亦未見過女被告,何以知道她對自己施虐,事主沉默良久,最後表示不知自己會否看錯。

辯方律師指出,其中一名男被告曾阻止事主被打,「甚至拆咗張凳想佢(女主謀)唔打你」,亦有男生阻止女主謀打人時更遭人打了一拳。而虐打間曾有人起哄「打佢啦」,亦有人大叫「唔好打啦!打死人㗎」,事主則一律表示不記得及不清楚。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七〇〇〇一八——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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