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旺角骚乱不满判囚 青年申押后上诉获批
2018-10-05 12:16
罗浩彦因于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参与旺角骚乱被判入狱3年。罗不满裁决今晨于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官批出上诉许可。
杨振权署理首席法官指,有影片拍到当日一名参与暴动的男子的衣著与罗被捕时的衣著相似,尤其两人均穿著一双有橙色条纹的运动鞋,因此认定罗是影片中的男子。罗承认两人外型相似但坚称自己并非片中人,他亦供称自己在骚乱发生时,正在附近一间快餐店吃早餐。
被告向法庭申请6个月后提出上诉,称坊间有团体协助并已找到律师代表,但不肯供出其名字,经法官继续追问下,有名列席聆讯、自称Winnie Wong的女士指自己是该团体「黄伞街道基督徒基层团体」召集人,并称代表被告的是伍展邦事务律师。
主控官反对申请,由于被告未能出示相关的律师信,亦质疑为何Winnie Wong知悉被告遭禁止申请法援7个月后才找到私人律师为被告辩护。
法官接纳申请,但不确保上诉会在6个星期后进行。
法庭记者:萧文轩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