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案】被告称曾拍下案发日约40段片 上月从警方取回手机却只剩10段

2018-04-23 13:49

于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发生的骚乱事件,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认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6罪,案件今于高院续审,第3被告卢建民出庭自辩。

被告卢建民表示,于前年2月8日晚上独自往旺角砵兰街进膳后,便到瑞兴麻雀馆后巷查看有否小贩摆卖,期间他用相机拍下情景,又见到多架小贩车被推岀至砵兰街摆卖,「我衰好心帮佢哋(推)罗」。他指当时曾指骂在莎莎化妆店外的食环署职员,而人员未有采取任何执法行动,并于约10时离开,故卢认为当时已达到撑小贩的目的。

有警员曾作供指出卢当日在砵兰街2次投掷杂物,并向他称「光明叫咗你唔好掟,你又掟」,有昵称「光明」的卢当时则表示「唔系我掟,系后面啲人掟」,他今在庭上亦再否认曾经掷物,又谓「一次都冇」。

卢供称,他当日曾拍摄的士被困事件以及在亚皆老街市民与警方冲突,而于2月9日凌晨,他则退至弥敦道北行线,其后再以阻差办公被捕。

卢承认自己是摄影爱好者,并曾参加国家地理会德丰摄影大赛等,及在支持者协助下岀版年历及明信片。

卢亦指案发前及当日有用微型摄录机拍摄多段影片,再传送至其手机,该手机在他被捕时遭检取,并在今年3月才取回,他其后将手机卖出。卢称当时转载影片后曾检视手机约有40段影片,惟「拍咗好多段,但唔知点解得10段」。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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