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控方结案提醒陪审员 不能因个人政治立场偏私

2018-05-02 13:13

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于前年农历新年的旺角骚乱中煽惑、参与暴动等罪。控方今早在高等法院作结案陈词,承认并非所有事情均有直接证据指控,但对于无可抗拒的事情,陪审员可作推断。控方又提醒陪审员必须根据呈堂证供和证物,作出公正裁决。案件今早审讯完毕,明早再续。

控方资深大律师郭栋明指出,举证责任在于控方,控方必须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他提醒陪审员,不能因个人的政治立场或被告的政治背景而有所偏私。

对于控方未能提供证据的事情,郭指「唔一定所有问题都有答案」,但一些事情只有唯一和无可抗拒的可能性,陪审团可以作出推断,且无需斟酌无关痛痒的事情。他举例指,第5被告林伦庆于影片中及被捕后的衣著或有所不同,但证人均能凭著他的身高、发型等特徵认出他。若陪审团接纳证人供词,则无需斟酌林何时换衫等枝节。

郭又举例指,控方虽无直接证据显示第2被告李诺文与本土民主前线有关,但案发当晚李不断附和梁天琦与黄台仰的说话,又曾经拿取本民前的自制盾牌。若李与本民前无关,本民前不会将物资交予他。

控方又重播案发当晚片段,警方将白色高台推入砵兰街时与群众冲突,其中梁天琦曾以背部阻止警方前进,第4被告林傲轩亦有和警方推撞。第2被告李诺文及第3被告卢建民虽无做任何事情,但同样在片段中出现,他们理应知悉现场情况。

5名被告依次为梁天琦(26岁)、李诺文(21岁)、卢建民(31岁)、林傲轩(23岁)与林伦庆(26岁)。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后,法官将引导4男5女的陪审团,以便他们退庭商议裁决。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221
更新时间: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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