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准罗老太可向滙丰信托索取高层会议电邮
2018-04-03 17:14
法官批准罗老太一方可向滙丰信托索取进一步的高层「讨论」或「会议」的电邮、笔记,法官相信正常会有书面纪录可以提供,但当中若涉及内部律师的法律意见,可以预先遮盖,另外法官又认为一些提及罗嘉瑞与滙丰信托之间关系的文件,对罗老太案情有帮助,以证滙丰信托会否有利益冲突。
罗老太一方今庭上指,罗老太曾要求滙丰信托增持鹰君股份等指示,滙丰信托高层因此曾以电邮方式讨论,但他们最终没有按罗老太意愿行事,故要求滙丰信托披露电邮内容,向他们提供当中的笔记纪录。罗老太一方又投诉指,三子罗嘉瑞同时于家族信托及其信托基金持份,而滙丰信托亦是两基金的信托人,认为罗嘉瑞和滙丰信托在处理家族信托时或涉利益冲突。
若滙丰信托没有按指示增持股份,他日平分股份时,再加上罗嘉瑞已有股份,将会成为单一最大股东,因此罗老太一方认为了解罗嘉瑞与滙丰信托之间的关系是有必要。滙丰信托则表示,在任何位置上也没有利益冲突。
滙丰信托一方亦指,电邮属内部文件,当中亦涉及法律意见,有特权豁免向对方提供,他们又指,已披露了所有可供参考的电邮文件,故罗老太一方并非站在一无所知的黑暗面。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5:11
更新时间: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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