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搬出礼宾府要找住所 辩方反问租东海花园很出奇?

2017-02-08 16:11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今踏入第23天在高院审讯。辩方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tgomery 下午开始进行结案陈词。 Montgomery表示,控方只是讲解一个长篇故事,但证据不足(long long story, on short evidence)。辩方指控方Perry常说「放松点、用常识去想」,但辩方指「现在不是一个与朋友间的轻松讨论,而是认真的法律程序」凡事要有事实根据。 辩方指控方要求陪审员考虑案中多个巧合而作出推论,但该推论必须是唯一的合理推论,不能无凭无据的推断。对于控方指的「巧合」,辩方认为定义为事情就是这样发生,无任何特别意义。 控方把曾荫权要找地方住、刚好雄涛申请广播牌照,两件事串连起来,形成疑似的贪污指控。但是辩方认为,曾荫权在2012年后就会退任特首,搬出礼宾府后当然要找地方住,事情就是自然发生(bound to happen),与政治无关。 控方又指深圳东海花园与黄楚标有可疑问题,但是辩方指曾荫权原意就是希望退任后在中国暂住,反问若租住深圳的东海花园,这事很出奇吗? 数码广播牌照在2010年7月进行公众谘询,但早在之前,曾荫权两夫妇已经拥有1.75百万元的人民币存款。辩方指曾氏夫妇早于2010年7月前已习惯每日买入二万元人民币,然后筹够8万元人民币便转往深圳东亚银行分行,以赚取更高的利息、二人单在五个月内,买入人民币已高达5百万。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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