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控方结案 无直接关连也申报独欠深圳大宅

2017-02-07 14:57

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控方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下午继续结案陈词。Perry针对曾荫权与利益冲突的申报作出陈词,指曾荫权曾经69次申报利益,例如2010年11月2日议题是上环土地发展,曾荫权因是香港建筑师学会的赞助人而主动申报。主控指,可见即使没有直接的关连,曾荫权惯常做法也申报,何解今次又没有申报租住黄楚标公司的深圳大宅--东海花园。 曾荫权2012年2月在电台节目指不觉得要申报租用境外的大宅,当时更自称只是有意图去租,只作短暂租住,以市价租住。控方指,租约如非一早在2010年已签订,曾荫权从何得知租期?而且曾荫权又说过当与黄楚标签约时,才向黄楚标强调要用市价租屋,可见曾自相矛盾。 Perry指李国宝签署的35万现金支票,交给下属兑现,但东亚银行职员庭上均表示记不起,巧合地曾太在35分钟后,亦存入35万现金,控方著陪审员试想在现实世界中,会有人拿著35万现金到银行存款吗,试问两个不同的人在同一个早上处理两笔款项,而款额是完全一样的35万,难道这又是一个「巧合」吗? 2010年7月16日银行9时开门营业,9时20分李国宝签发一张面额35万港元的现金支票,约35分钟内曾荫权夫妇名下的联名户口便存入现金35万元。匪而所思的是,何周礼的设计费就是35万。控方指这是个可怕的「巧合」。 回观何周礼的证供,何指2011年初,在咖啡室郑经翰向何介绍深圳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提及将会入住的是特首。郑经翰亦是雄涛广播的董事。控方指出,但可疑的是租约日期是2012年2月21日,可见曾荫权早已决定,在发牌关键时间租屋。 2011年3月22日的会议确认向雄涛及其他申请人批出数码广播牌照,而在会议前5日,曾荫权同意下属建议要雄涛的主要股东夏佳理避席,控方指难道他会忘记妻子曾向东海集团支付80万?曾荫权做的只是紧闭他的唇不作利益申报。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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