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 曾荫权69次利益申报没提租深圳大宅 2017-01-11 13:47 曾荫权在44次行会中曾作出合共69次利益申报,但却没有申报租用大宅。 Previous Next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控方继续进行第二日的开案陈词。 控方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 指曾荫权在44次行会中曾作出合共69次利益申报,但却没有就今次租用大宅作出申报。 该69次是在2005年3月15日至2012年6月5日期间作出的申报。包括2005年4月19日讨论有关08奥运时,他申报自己是赛马会名誉遴选会员。2010年11月2日,他申报自己为香港建筑师学会赞助人,但却隐瞒自己租住东海花园一事。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港姐梁佩瑚胞弟梁焯满涉洗黑钱表证不成立 获无罪释放 下一篇 餐厅前店长为下属「打假卡」骗工资 判囚14日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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