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星指劏房设独立电表 无助解决业主滥收电费 2017-01-11 15:28 黄锦星认为劏房业主滥收电费不是单纯电力问题。 刘小丽指,逾8成居于不适切居所的租户被业主滥收电费。 Previous Next 对于立法会议员刘小丽指,逾8成居于不适切居所(包括俗称「劏房」的分间单位、笼屋、床位、板间房或天台屋)的租户,在业主没有为他们安装独立水电表的情况下,遭业主滥收水电费。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书面答覆表示,有关问题不是单纯电力问题,而是涉及业主和住户间的租务、楼宇结构等。立法规管收取电费,并非解决滥收电费的有效方法。 黄锦星又表示,根据电力公司和客户签署的《供电则例》,客户没电力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售电力。他认为,电力公司是私营机构,立法执行合约条款并不恰当。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汇景花园男子自缢亡 下一篇 梁耀忠动议列手语为官方语言 张建宗建议先统一手语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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