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星指劏房设独立电表 无助解决业主滥收电费

2017-01-11 15:28

对于立法会议员刘小丽指,逾8成居于不适切居所(包括俗称「劏房」的分间单位、笼屋、床位、板间房或天台屋)的租户,在业主没有为他们安装独立水电表的情况下,遭业主滥收水电费。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书面答覆表示,有关问题不是单纯电力问题,而是涉及业主和住户间的租务、楼宇结构等。立法规管收取电费,并非解决滥收电费的有效方法。 黄锦星又表示,根据电力公司和客户签署的《供电则例》,客户没电力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售电力。他认为,电力公司是私营机构,立法执行合约条款并不恰当。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