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 控方指公仆不能为一己私利出卖诚信

2017-01-10 16:08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下午续审,继续由控方资深大律师David Perry 作开案陈词。 Perry指政府制定规条要行会成员及公务员申报利益冲突,任何一个公务员都应以公众利益为依归,绝不能为一己私利。否则是出卖诚信,尤其身为政府最高政府高官更要为市民利益为首。 Perry 指12年2月20日曾荫权的行为受到传媒广泛报导,同月26日曾荫权主动接受商台「Beautiful Sunday」访问时,曾指他当时不认为有任何利益冲突存在。 Perry 质疑曾荫权早于1967年加入公务员行列,竟然在电台解释「当时我不认为涉及任何利益冲突,所以我认为毋须要作出申报」。perry 指曾荫权早于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足足14个月都没有想过是利益冲突,唯一解释是他蓄意隐瞒事件。 Perry 指曾荫权主动接受电台访问是进一步作出隐暪,企图尝试控制事件发展。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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