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委员会即将向特首提交报告,有传将建议推行「合约工时」。标准工时联盟于去年11至12月访问514人,主要来自饮食及酒店业、运输及社会及个人服务业,发现9成8受访者现已与雇主以合约或口头方式协定每周工时,即「合约工时」,5成半的协定工时达45小时或以上,但近8成半仍超出协定时数,反映即使有「合约工时」,雇员长工时情况仍严重。
超时工作的受访者中,近2成每周超时12小时或以上,另有逾6成没有超时补偿。此外,全部受访者中,6成6指出若政府立法「合约工时」,自己没有能力与雇主商议合适工时。
任职中学通识科老师的田方泽指,一般老师的工时更长达60小时,自己则每周工作约55小时,但下班后仍要批改作业,周六周日亦要带领学生活动,「每日返学放学,只剩躯壳没有灵魂,好像行尸走肉」,不但影响个人健康,亦影响教学质素。
标准工时联盟发言人吴冠军指出,打工仔特别是基层工人大多缺乏议价能力,而香港亦没有集体谈判权,在强弱悬殊的劳资关系下,劳工根本无法争取合理工时。联盟发言人罗佩珊批评,「合约工时」反而给资方藉口将长工时合法化,直言「宁愿不要(合约工时),都不会推工友入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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