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斤变钱「劏客」逾10万  职员判监6个月

2017-01-11 17:02

铜锣湾恩平道的龙城中西大药坊涉于2015年10月将标榜壮腰补肾的南美药材玛卡的计算单位以斤变钱「劏客」,令内地旅客以为涉案玛卡每斤售680元,结果结帐时被迫付逾10万元。药房职员董佳伟被控「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货品」。裁判官指被告「摆明系呃」,又称香港是成功商业社会,需保护本港游客、公众及本港声誉,对药房职员判监6个月并对事主赔偿38800元,又拒绝其保释申请。 裁判官认为被告公司以钱作计算单位并不合理,是引客人作交易,认为被告有虚假商品说明,又指事件属行骗。裁判官称药房以「一个人(店员)一个局」去劏客,需对被告判处阻吓性刑罚,又对被告斥「无咗你啲人,嗰10万收唔到」,形容被告与药房像毒枭与「艇仔」,即使只捉到「艇仔」也需重判。 海关调查组指挥官黎嘉乐于庭外回应欢迎法庭裁决,又表示此案是自2013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修订后最重判刑,相信给予业界及前线营业员清晰讯息。惟黎又称未有对涉案药房提出检控。 法庭记者:余萃雯 建立时间:16:11 更新时间: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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