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讲楼论市|精简地契续期 除去不必要风险
2023-07-03 17:00
地政总署于2023年5月向立法会提交精简地契续期安排的立法建议,提议制订新的法例,设立法定机制让政府为到期的一般用途地契续期。此乃有效的措施释除大众市民以及投资者对将快到期以及将于2047年到期的地契续期确定性的疑虑,除去不必要的投资风险以及地契年期不确定性对物业价值的负面影响,亦增加大众市民对管治制度保障其私有权的信心。
历史的因素,新九龙和新界在1987年前批出的土地,原于1997年6月30日届满。政府透过1988年《新界土地契约(续期)条例》(第150章)的立法,超过30,000个单位于新界及新九龙于1997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地段,自动续期至2047年6月30日届满,毋须补地价,而续期期内的地段年租金,相等于该物业应课差饷值的3%。
香港岛和九龙半岛亦有一些旧地段的租契,在2047年之前到期而没有续期权。地政处于1997年颁布行政政策,没有续租权的地契,在期满时可由政府全权酌情决定延长50年,毋须缴付额外土地价,而地段年租金相等于该物业应课差饷值的3%。
现行制度下,这类土地拥有者必须在地契到期前申请重新批地条款。延长地契年期通常会遵循原有条件,并可能因应现行政策而增加有关可持续建筑设计的新条款。在一般的情况,地政总署会在地契年期届满前三年接受业主的续期申请。对于较复杂或涉及大量业主的地段个案,地政总署可提早展开相关工作。
地政总署表示,批出续租租期须审查原有租契是否有严重违反,特别是出于政策考虑(例如促进某个行业发展)而批出的地契,以及这些考虑是否仍然有效。尽管公众对政府如何行使续期「全权酌情」存有疑问,但自该政策实施以来,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没有续约权的地契都已成功续期。
2025年起有不少土地契约陆续到期,政府将于今年提交条例草案,参照1988年将所有新界地契一次过续期至2047年6月30日的《新界土地契约(续期)条例》(第150章),以一致方式为定期到期的地契续约,免却个别业权人逐一签立续期繁复手续和缴付昂贵费用,也大幅减省续契时间。 政府用此方法及毋须补地价的方式让到期的地契续期,有效为投资者及很多小市民稳定了信心。这释除了大众的疑问,并为贯切保障市民私有产权作出良好的示范。
高力亚洲估价及谘询服务行政董事 周若瑜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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