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记协合办惹质疑 消委会急煞停「消费报道奖」
2021-11-02 12:32
消委会一直与记协及摄记协合办「消费新闻奖」,今届在未与两记者协会商讨情况下,单方面急煞停奖项。消委会表示,暂停有关报道奖,待检视工作完成后,以全新面貌举行。记协对单方面决定停办感失望。
《大公报》今日报道指消委会暂停与记协合办「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消费新闻奖),报道指记协「反中乱港恶行昭彰」,惹起社会各界愤怒,并引述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指,记协与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立场偏颇」,认为消委会与这样的组织合作,影响奖项的公平、公正性,对消委会的声誉有负面影响。
记协今午发表声明,指今日获悉消委会将检讨「消费新闻奖」,并即时停办今届比赛,记协对消委会未就此与协办组织,包括记协及摄记协磋商,单方面决定停办感到失望。记协又指,感谢在过去20年消委会与新闻团体合作,推动消费权益新闻,并期望消费新闻奖有复办的一天。
记协主席陈朗升接受传媒查询时就表示,昨晚「被通知」停办「消费报道奖」,强调事前消委会未与记协等作出讨论,自己亦未有机会向消委会主席及总干事表达看法,他猜测原因是与记协的因素有关。
摄记协主席何家达就指,今早接获消委会通知,对有关决定感到无奈及可惜,强调奖项是反映大众对传媒的肯定和认同,认为消费权益的新闻报道不算政治,担心陆续会有其他团体停办新闻报道奖。
消委会回应指,暂停举办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待检视工作完成后,活动会以全新面貌举行。发言人指,传媒近年迅速发展,消委会透过传媒协作的活动,包括「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和「十大消费新闻选举」不论内容和形式上亦需与时并进,因此决定全面检视相关活动的形式,重新制订长远计划,期望以更有创意的形式举办活动,宣扬消费权益讯息。
「消费报道奖」由消委会、记协及摄记协联合举办,由2001年至今,今年8月31日举办第21届颁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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