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停辦「消費報道獎」 記協:單方面決定感失望

2021-11-02 12:32

今年8月31日舉辦第21屆頒獎禮。資料圖片
今年8月31日舉辦第21屆頒獎禮。資料圖片

對於有報道指消委會、香港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合辦的「消費報道獎」今屆會停辦,香港記協發表聲明,指對消委會未就此與記協及攝記協磋商,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到失望,強調消委會在檢討過後,仍可以其所能接受的方式,復辦賽事。

記協發表聲明,指今日獲悉消委會將檢討「消費新聞獎」,並即時停辦今屆比賽,記協對消委會未就此與協辦組織,包括記協及攝記協磋商,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到失望。記協又指,感謝在過去20年消委會與新聞團體合作,推動消費權益新聞,並期望消費新聞獎有復辦的一天。

記協指出,歷年獲獎的新聞工作者,遍及行內大小機構,不論背景,充分體現「好故有好報」的原則,希望消委會在檢討獎項時,亦反思當初設獎的原因,認可新聞業界多年來對消費權益的推動。記協表示,深明在今天的政治環境下,無數有價值的事物,將不免逐一消逝,但當他們於眼前化作飛灰,仍不免使人神傷。

記協主席陳朗昇接受傳媒查詢時就表示,昨晚「被通知」停辦「消費報道獎」,強調事前消委會未與記協等作出討論,自己亦未有機會向消委會主席及總幹事表達看法,他猜測原因是與記協的因素有關。

攝記協主席何家達就指,今早接獲消委會通知,對有關決定感到無奈及可惜,強調獎項是反映大眾對傳媒的肯定和認同,認為消費權益的新聞報道不算政治,擔心事件會引起寒蟬效應,陸續會有其他團體停辦新聞報道獎。

「消費報道獎」由消委會、記協及攝記協聯合舉辦,由2001年至今,今年8月31日舉辦第21屆頒獎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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