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监管境外一手楼代理无助解决问题 消委会林定国:非泼冷水
2021-10-31 14:48
消委会建议销售境外物业的地产代理亦须持牌后,未获运输及房屋局正面回应,当局反指监管地产代理不能解决源于发展商的问题,把责任转嫁给代理亦不合理。消委会主席林定国表示,不认为政府的相关说法是泼冷水。
林定国接受电视台节目访问时指,不认为相关说法是泼冷水,强调消委会关心如何令市民在知情下作出合适的选择,指准买家取得相关资讯的途径,包括境外物业、发展商背景及资讯来源,关键在于地产代理。他又指,未来会多进行游说,包括说服地监局等,希望于合理时间内落实发牌制度。至于日后售卖境外楼的代理有何要求,他认为不一定需熟读外地的法律法规,但需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而发牌细节则交由当局及业内人士研究。
另外,消委会早前曾以神秘顾客方式走访本港销售的境外楼盘。他指,神秘顾客大部分为消委会法律部同事,亦包括其太太袁淑明。他指,太太被安排购买马来西亚楼盘,又指与她交谈的代理没有大问题。他又提醒消费者向代理必问的多条问题,包括物业所在地对境外人买楼的限制,以及按揭、税务等财务安排,亦需查问发展商背景和楼盘的建筑进展和地点等,才作置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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