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黎智英等3人否认控罪 警指支联会无实质防疫方案故禁止集会

2021-11-02 12:43

被告邹幸彤、何桂蓝及黎智英否认控罪续审。
被告邹幸彤、何桂蓝及黎智英否认控罪续审。

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仅壹传媒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否认控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续审。控方传召时任北角警区指挥官警司周咏仪作供指,当时「限聚令」生效至六四当日,亦认为施加任何集会条件也不足以带来正面影响遏止疫情蔓延,支联会会面时也没有提出实质方案预防疫情,仅表示会不停呼吁市民戴口罩,故发出反对通知书禁止集会。

案件由法官胡雅文主理,控方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及检控官刘允祥代表,辩方代表包括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张耀良及魏俊等。

周咏仪主问下解释指应对六四集会申请的决定考虑基于公众安全及秩序,保障他人权利及自由,指出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非常严重,达最高的紧急警戒级别,多个社区爆发疫情。周续指去年5月中参考了政府新闻稿及衞生署网页资料,了解到3、4月左右确诊数字急速上升,个案由200多升至过千,而且新冠肺炎病毒致命,易于传播感染,有时没有病徵。周亦提到当时「限聚令」生效至六四当日,如市民参与集会有机会触犯法例,加上认为施加任何集会条件也不足以带来正面影响遏止疫情蔓延,故发出反对通知书,禁止支联会举办六四晚会。

周交代当时支联会预计5至10万人参与,约有50至100人担任纠察,而警方不会派员入场协助管理人群,去年5月28日与支联会会面前三日,周曾电邮致函衞生署专家索取意见,了解集会采取所有防护措施包括社交距离及入场探热后的具体风险。周忆述会上支联会一方没有提出实质方案或正面回覆如何预防疫情,仅表示会不停呼吁市民戴口罩,警方故无法置评。会后一日周收到衞生署专家回覆,不建议大型集会,翌月1日遂决定发出反对通知书。周交代六四当日警方仅在维园外围部署,防范突发事件,因去年5月示威活动仍然持续,为免警方到场刺激民众情绪造成警民冲突,加上与会会众有老有嫩,故不派员进入维园,当日没有拘捕任何人,惟有刑事侦缉同胞侦查搜证。

26名被告分别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除黎智英外,其馀25人被控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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