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男厨师荃湾堵路及藏雷射笔 判入狱8个月

2021-05-05 17:26

甄伟安(右)罪成判囚。资料图片
甄伟安(右)罪成判囚。资料图片

50岁男厨师在前年11月12日于荃湾沙咀道与其他示威者聚集堵路及藏有雷射笔,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及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成,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8个月。裁判官黄士翔指被告与他人聚集造成交通阻塞,案发时为社运高峰期,其行为可造成风险,就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判囚1个月。另指被告持有3支雷射笔,严重程度比1支高,现场有多人叫嚣及聚集,被告可把雷射笔转给他人使用,以8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两项控罪发生时间及背景一样,两项控罪刑期同时执行,判被告即时入狱8个月。

黄官引述案例指,判刑时需同时考虑案发日期及地点,而当时现场有多人聚集阻塞交通,不少人因而觉得反感,可造成风险,故不会判处罚款,考虑到现场人士除聚集叫嚣外没有其他非法行为,故判囚1个月。黄官续指,被告甄伟安两支雷射笔为3B级别,可在50至60米内对角膜造成伤害;另一支属4级,可在100米内伤害眼睛,及酿成火灾,被告如转给他人使用,风险不低,就第二项控罪判囚8个月。案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曾使用或转给他人使用雷射笔,被告背景良好,有稳定工作,家庭相处融洽。而两项控罪发生背景及时间相同,刑期同期执行,判被告即时入狱8个月。

辩方今补充求情表示,被告甄伟安相当照顾家人,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一直妥善处理工作及家庭,对老板负责,明白会被判监,望法庭考虑轻判。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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