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汉未戴好口罩罪成判罚$4500 官指警员证供清晰不信遭诬蔑
2021-05-05 16:06
去年8月中将军澳科大生周梓乐悼念活动期间,有残疾街坊经过现场时遭警员截停并票控在公众地方没有佩戴口罩。被告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否认传票控罪受审,裁判官杜浩成最终认为警员在场高度警戒,不可能无故因为遭人谩骂而诬蔑被告,裁定被告罪成,判处罚款4500元。因应被告现时生活依靠每月2000多元的伤残津贴,故杜官批准其摊分9期,每期缴付罚款500元。
裁判官杜浩成裁决指警员证供直接清晰,没有造作夸大,被告虽然坚称案发前有戴口罩,但亦同意曾有警员向其示意戴好口罩,呈堂片段中未见案发前情况,只可见被告遇查时口罩只戴到人中位置,未有遮盖鼻孔,在警员指示下,被告方伸手将口罩拉高至鼻梁,片段支持警员说法可信可靠。杜官又指被告供词有违常理,若如其所言一直有戴口罩,又何需理会警员指示,故拒绝接纳其证供。
杜官续指案发时有媒体在场,警员又或需处理潜在社会事件,如果被告当时只是推单车经过现场,没有造成任何阻塞滋扰,实在难以想像警员会因为无缘无故遭人谩骂而将被告推向墙边,继而捏造事实,诬蔑其未有戴好口罩,惹来媒体关注,遂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韩志昌被票控于去年8月8日晚上7时25分在将军澳唐明街与唐俊街交界公众地方没有佩戴口罩。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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