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学徒涉藏雷射笔求情曾图自杀 判入更生中心
2021-04-15 10:54
17岁汽车维修男学徒于前年圣诞节在旺角弥敦道被搜出雷射笔,早前被裁定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过去曾试图自杀,而报告显示根据被告心理状况,更生中心比劳教中心更适合。裁判官叶啓亮考虑被告背景及求情信内容,而未有证据证明被告曾使用涉案雷射笔,接纳辩方所指更生中心有助提高被告守法意识,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辩方求情指,被告宋家杰曾受父母离异等打击而试图自杀。辩方另呈递4封由被告母亲、中学老师、补习老师及雇主撰写的求情信。辩方指,可见信中内容对被告整体评价正面,会为前途打算。辩方续引述报告内容指被告有礼合作,坦诚因好奇参与事件;另亦无证据证明曾使用涉案雷射笔,考虑其个人困难及心理状况,更生中心更适合被告。
被告宋家杰于前年12月25日在旺角被警员截停,并在其背囊搜出两支雷射笔,其中一支因没有电而不能使用,另一支则能正常运作;另亦被搜出手套、防毒面具、金属汽枪子弹匣,当中藏有白色胶珠。涉案雷射笔经检验后证实属3B类级别,可在60米范围使人视力受损,遂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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