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两青年非法集结无牌管有弹药等罪成 官斥行为无法无天 

2021-03-30 12:43

前年11月大埔太和路一带发生堵路示威活动。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大埔太和路一带发生堵路示威活动。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13日网民发起全港「三罢」,两名青年被指在大埔参与非法集结,其后分别被搜出士巴拿及催泪弹弹壳等物品。二人否认所有控罪受审,今于粉岭法院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陈炳宙裁决官直指,两被告的辩解不合常理,两人当日均身穿黑衣黑裤发戴有鸭舌帽,又分别以口罩及防毒面具遮挡面容,加上他们在短时间内出现在非法活动附近,所以认为他们是有共同目的、协议去扰乱秩序,进行「无法无天」的行为。

被告分别为西厨餐厅侍应苏伟成(17 岁)及仓库管理员巢廷坚( 27 岁),被控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与其他不明人士在大埔太和路参与非法集结。二人另各被控一项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们在太和路身处非法集结时,分别使用挂耳式口罩及防毒面具。苏另被控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一个士巴拿、一把钳及一包塑胶索带。巢则被控无牌管有弹药罪,即管4个已使用的催泪烟弹小弹头。

陈官裁决时指,苏当时原本在大埔中心平台与朋友聊天,但在闻到催泪弹的气味后,竟因一件原本与他们无关的事件讨论了1小时,说法不合理。陈官另质疑苏明知道人群有危险,竟选择走向人群观察是否应该留下,其荒谬性正如一个人坐在火警现场观察火灾。陈官因而排除苏是因为看热闹才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说法。

对于苏声称曾被制服他的警员用警棍及脚打头及身躯,但他事后在警署不曾提出要去看医生。虽然苏辩称打算在离开后才处理伤势,因为当时已有很多人需要看医生。但苏亦承认他不知道何时才能获得保释,他将有可能面对在48小时内被带到法庭,继续遭扣押的情况。陈官直指其说法荒谬、有违常理,裁定警员在制服被告时没有使用不适当的武力,并称警员用生命作赌注执行职务,任何人也不应坐在冷气房内脱离现实地批评他使用过分武力。法庭在考虑疑犯的权利时,不能漠视警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至于第二被告巢廷坚声称在警方施放催泪弹后,示威人群向西逃跑,巢趁机走到中间拾取催泪弹小弹头供收藏之用。陈官认为虽然示威者刚刚离去,但警员在后面追赶,巢夹在两者中间十分危险,而任何正常合理的人也不会将自己置身于两难之中,陈官因而认为他的说法完全是天方夜谭,绝对不可信。且巢当日带著一个装满水的防水袋出现在现场,并戴著面具及手套地将地上小弹头放在水中,明显是为了使其降温,令催泪弹不能再燃烧,目的是阻挡其示威者造成的不适。因此,陈官完全排除他是因执小弹头作收藏才出现在太和路。

基于以上分析,加上两人当日均身穿黑衣黑裤发戴有鸭舌帽,又分别以口罩及防毒面具遮挡面容,与一般扰乱秩序的示威人士的装备及打扮一政,遂认为两人肯定是参与非法集结的一员,裁定两人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两罪成。在此基础上,两人分别管有士巴拿、索带及催泪弹弹壳等物,必然有用作非法用图的意图,即用作堵路及阻碍警方行动,遂裁定苏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及巢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成。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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