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厨师前年荃湾「三罢」堵路及藏雷射笔罪成 准保等候上诉
2021-04-21 18:14
在前年11月「三罢」行动中,一名男厨师在荃湾设置路障及管有雷射笔,被控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共2罪。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裁决,黄士翔裁判官指,被告当日与数十人于公众地方聚集,并管有三支可引致火灾或角膜受损的雷射笔,明显意图堵路及伤害他人,裁定其所有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5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报称厨师的被告甄伟安(50岁),被控2019年11月12日在荃湾沙嘴道239号外,陈列或留下路障;以及管有3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黄士翔裁判官裁决时指,本案的争议点为被告有没有造成阻碍及管有攻击性武器。对于辩方质疑拘捕警员王栢轩在作供时,提出了许多在记事册中没有提及的细节,包括当时的交通情况等,黄官指王并非以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拘捕被告,没有详细提及亦不足为奇。另被告称当日被制服时遭警员棍打,由于他未能提供任何医生报告证明该些伤势在何时及为何引致,故不能确定与本案有关。
黄官续指,当日约有50多人在沙咀道集结,他们的行为显而易见对交通造成影响。而被告是集结人群中的一人,他必然知道他们意图以聚集方式造成阻塞。另当日示威人群高声叫嚣及指骂警员,明显非以和平方式表达诉求。而被告身在其中,将三支雷射笔藏于可随便取出的前裤袋中,唯一合理推论为意图用作伤害他人,终裁定其两罪成。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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