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韵僖指以个人身分推荐候选人 不涉利益冲突
2020-05-14 13:12
律师会理事会选举将于本月28日举行,有报道指会长彭韵僖向会员发电邮推荐个别候选人,引发争议。律师会发表声明,指出包括会长的理事会成员与其他律师会会员一样,有权亦应该就个别候选人的能力持有个人意见、表达自己的优先选择,并按自身意愿投票。声明亦强调,律师会不拥护任何候选人,亦不允许其资源被用作支持任何候选人。
彭韵僖表示,有关电邮是以个人身分寄给认识的朋友。对于作出推荐涉利益冲突的指控,她强调所有理事会成员均有机会成为会长,指有机会成为会长就不能表达意见的理论不能成立,批评是指鹿为马、混淆视听。她强调每个人都有其言论自由,如果有关权利被歪理剥夺,她感到遗憾和痛心,希望外界不要混淆律师会和个人层面。
彭韵僖于电邮中提到,希望律师会保持政治中立。她今强调,律师会一切以法律为出发点,不受政治立场影响,使法律意见公正持平,如果有既定政治立场,立场就会决定结论。她指法治除了司法独立,亦要律师专业独立,不受颜色标签、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响,形容律师会政治上是色盲。
彭韵僖于电邮亦提到,会员可将选票授权给她。彭韵僖认为,呼吁会员授权给她属正常不过,会员同样可选择邮寄或亲身投票,相信会员有足够智慧决定。
至于有指有律师行向员工施压交出授权票,律师会副会长陈泽铭形容授权票被妖魔化,强调授权票已有过百年历史,是选举三种合法投票方式之一,他有信心会员能作出专业判断,不相信任何人可向他们施压。
记者多次追问律师会研究《基本法》第22条的进度,彭韵僖只称会在下次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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